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,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,减轻和消化成品油调价及化肥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,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有关要求,我县按照“稳定政策、综合算账、提高标准、及时发放”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,严格执行先公示,再发放《粮食补贴通知书》,最后将补贴资金打入存折的工作程序进行发放。
截止7月末,我县享受粮食补贴面积872,512亩,发放粮食补贴资金47,726,424元,其中:粮食直补标准为每亩11.58元,发放补贴资金10,103,693元;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每亩43.12元,发放补贴资金37,622,731元。
经 贸 股
2008年8月2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