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政务公开 >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 >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孙吴县人民政府(县政府办公室)信息公开指南

日期:2025-01-16 16:56 来源: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【字体:

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县政府信息,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有关规定,制定本公开指南。

一、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

孙吴县人民政府按照《条例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公开事项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,以及国家、省、市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政务类信息。内容分为县政府信息、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等。

免予公开的信息:属于国家秘密的;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处理过程中的,但法律、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;与行政执法有关,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、调查、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。

信息编排体系包括索引号、分类、发布机构、发文日期、名称、文号、关键字等内容,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。

二、县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

1.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。网址:http://www.hljsunwu.gov.cn/

2.“孙吴政务”微信公众号。微信号:swxrnzf

三、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。

1.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通过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hljsunwu.gov.cn/swx/c100799/zfxxgk.shtml?tab=gksq),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。

2.邮政寄送。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,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将申请书邮寄至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(地址:黑龙江省孙吴县中央大街354号,邮编:164299)。

3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向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(地址:孙吴县中央大街354号)当面提交申请书,并注明联系电话、邮寄地址。

四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
孙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办公地址:孙吴县中央大街354号;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:8:30—11:30、下午:14:00—17:30(夏季)、13:30—17:00(冬季);联系电话:0456—8429689;邮箱:swxdsjzx@163.com(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)。

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。办公地址:孙吴县中央大街354号;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:8:30—11:30、下午:14:00—17:30(夏季)、13:30—17:00(冬季);联系电话:0456—8429689;邮箱:swxdsjzx@163.com(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)。

责任编辑: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【打印本文】 【关闭】

相关附件: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相关信息

hi!我是小蝶